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
一、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
1.债务人失踪后,符合宣告失踪条件的,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,向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;
2.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,讨回债务,法院可以依法作出缺席判决。
《民法典》第四十三条
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,维护其财产权益。
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。
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七条
被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,可以缺席判决。
二、债务人可以转让债务吗
可以,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。
1.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,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。
2.债务转让中,被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移转性。
3.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。
4.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五十一条
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,应当经债权人同意。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,债权人未作表示的,视为不同意。
三、起诉债务人法院多久会受理
法院一般在七日内受理。提醒您,前提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二条
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
1.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;
2.有明确的被告;
3.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、理由;
4.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
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。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,必须受理。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立案,并通知当事人;不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,不予受理;原告对裁定不服的,可以提起上诉。
渭南市临渭区地处陕西省关中平原东部,古称“下邽”、“莲勺”、“南新丰”、“灵源”。是渭南市委、市政府所在地,渭南市的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交通、商贸、物流中心以及全市决策交流和管理的汇集点,是中华文明极其重要的发祥地之一。全区辖28个镇(办),常住人口90.01万(2017年),户籍人口102.61万(2016年),截至2015年末,临渭区中心城市建设面积达到71平方公里,中心城区建成区的居住人口达到60万人,为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地区第一大城市和关中东部区域性中心城市。总面积1221平方公里,早在盛唐之际,渭南就有“省垣首辅”,“形胜甲于三秦”的美誉,在漫长的封建历史长河中,渭南曾长期作为“京畿重地”,成为往来骚客一时传唱的佳话。渭南市临渭区位于陕西省关中东部,北纬34°15′~34°45′,东经109°23′~109°45′。南依秦岭、横岭一线与蓝田县相接,北部平原与蒲城县相连,东以赤水河为界与华州区为邻,西以零河为畔与西安市临潼区相望,东北以洛河故道与大荔县相间,西北经肖高村与富平县接壤。宽阔的平原舒展北部,高峻的秦岭屹立南端,悠悠渭水中流东去,滔滔尤河北泻成川,河谷辉映,山川锦绣。